人民网北京4月27日电 (记者 田兴春 通讯员 张晶晶)近日,因认为苹果应用软件“爱秀美妆!照片化妆秀”擅自使用其照片用于商业宣传,艺人赵某、孟某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原告赵某、孟某诉称,2012年7月,原告获知,被告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在其网站Apple Store的网页中,擅自使用其照片用作Apple Itunes App软件“爱秀美妆!照片化妆秀”的商业宣传。在涉嫌侵权页面上,标注有该软件系付费下载、软件价格“¥12.00”的字样,并有付费下载该软件的相关链接,商业属性明显。
原告赵某、孟某认为,自身作为知名演员,曾出演多部影视片,为国内多家知名产品担任形象代言人。被告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其照片用于软件的商业宣传,严重侵犯其肖像权。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精神损失、维权开支共计16.4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发表于2013年4月27日 / 新闻 / 来源: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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