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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专车司机肇事致人十级伤残,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滴滴拒绝担责。据《京华时报》报道,近日,因一名专车司机肇事致人十级伤残,“滴滴专车”运营方北京通达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滴滴公司)被伤者告上法庭。昨天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滴滴拒绝担责。
案情回放:滴滴专车肇事伤者十级伤残
去年12月11日,滴滴专车司机罗某驾驶一辆小轿车将客人送至机场后返回。在行至东营路口时,罗某的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17岁的小李被当场撞晕,其坐在后座的舅舅苟先生被撞伤。经诊断,苟先生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因该路口没有摄像头,朝阳交通支队机场大队表示,该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
今年6月,苟先生将司机罗某、肇事车辆所属的北京安吉第一站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至朝阳法院,索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22万余元。该案审理过程中,罗某将其所属的北京冠华英才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及滴滴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
肇事司机:滴滴是运营方应担责
司机罗某认为,其由劳务公司派遣到滴滴公司做专车司机。车辆是从滴滴公司车管处取的,每月的租金也交到了滴滴,“开始入职培训,也是滴滴负责的,车管还说,一发生事故,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司。然而,这次事故发生时,我虽然第一时间报告了滴滴,滴滴也多次派人联系处理,但最终都停留在询问事故情况的程度”,罗某称,从运营上讲,该事故应由滴滴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滴滴公司:只是服务平台没责任
滴滴公司派出的法律顾问沈律师多次遗憾地表示,事故发生时,如果机动车驾驶员罗某当时认可事故责任的话,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赔偿。沈律师表示,据他了解,滴滴公司仅是一个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平台,滴滴公司在网上将用户的用车需求提供给运营方,撮合两方的交易,故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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